西安楼市政策调整(西安楼市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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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西安优化限购限售范围、放松购买首套二手房条件
- 2、西安最新购房政策2022
- 3、西安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 4、西安买房子新政策有哪些?
- 5、西安楼市新政:多维度楼市调控政策松绑
西安优化限购限售范围、放松购买首套二手房条件
继成都调整了三圈层限购区域1天后,西安也收缩了限购区域外围。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吸引各类人才创新创业,11月19日,陕西省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通知》明确,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不含上林街道)、高新区(不含托管的非限购区域)、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
临潼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高新区托管的非限购区域不再列入西安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从市外迁入西安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取消“落户满1年”的要求,落户西安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西安户籍居民家庭,持有西安《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西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购买1套二手住房。
此前,非西安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的条件为,须持有西安《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西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通知》明确,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在西安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时无须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西安购房资格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内限购套数的基础上可新购1套住房。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的第3套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列为“普通家庭”类别。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指出,二孩及以上家庭包括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依法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离异或丧偶的一方,依法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西安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居民家庭,住房限购套数由2套增加至3套。购买第3套住房时,须落户满3年。非西安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居民家庭,住房限购套数由1套增加为2套。购买第2套住房时,需持有西安《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西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参加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第1套、第2套以“刚需家庭”类别***,第3套以“普通家庭”类别***。
西安市住建局11月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份,该市存量房(二手房)网签备案面积45.8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26.36%,同比增长31.91%;其中,住宅网签备案面积42.27万平方米(4390套),环比下降27.73%,同比增长27.74%。
就在11月18日,成都施行《关于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措施的通知》,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西安此次政策的重点在于以二手房交易带动需求端稳定。目前,西安等热点城市换房需求占很大比重,换房需求能否顺畅,是市场是否良性循环的标志。一套二手房交易,能带动2-3套连环单的交易,不仅能释放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为主的二手房供需,促进新市民住房需求实现,还能通过卖一买一带动住房消费升级,这是住房消费健康发展的标志。收缩限购区域外围是近期热点城市限购政策适当调整的一种方式,对于楼市降温快的区域,适当调整限购是一种较有效的模式,既不违背房住不炒,也释放纾困市场,稳定预期的信号。
此外,李宇嘉指出,这也有助于提高西安对人口的吸引力。李宇嘉说,陕西省内,西安一市独大,也是西北更大的城市。人口向西安集聚的趋势很明显。2016年末西安市常住人口1030万人,到2021年末达到1316.3万人,积累了很多新市民、年轻人。此次政策还放宽了人才购房的门槛,人才无须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降低非户籍落户后购房或直接购房的门槛,有助于这些人群扎根大西安,提高西安的城市中心地位。
西安最新购房政策2022
西安买房需要条件:
有西安户口的,在西安买房限购区内最多只能买2套房子。
没有西安户口的,在西安买房必须提供在西安市连续缴纳5年(含)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限购区内可买1套房子。
2019年6月20日以后新落户居民,须落户满1年,限购区内才可买;新落户不满1年的,若能提供连续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证明,限购区内可买。
西安买房注意事项:
买房以家庭为单位,成员中至少有1个人为西安户口,哪怕其他家庭成员不是西安户口,也认定是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6月20日新政当天及以前落户的不受影响;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不受影响。
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自住买房的,不受限购影响;在陕西服役和陕西户籍军人不限购(需部队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文件)。
“西安市连续缴纳5年(含)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是指从你买房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连续缴纳满5年。
西安限购区域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临潼区。
西安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一、持续实行限购政策
1、西安限购区域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不含上林街道)、高新区(不含托管的非限购区域)、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
2、西安不限购区域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沣东新城上林街道、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大王街道,高桥街道、马王街道。
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航空基地、临潼区,高新区托管的非限购区域。
二、西安哪些人能买房
1、西安市户籍
西安户籍家庭遵循限购政策买房
2、非西安户籍家庭
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西安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西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购买1套二手住房。
3、市外户籍新落户西安家庭
从市外迁入西安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落户西安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
三、西安住房限售原则
符合以下条件,西安住房方可销售
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满2年
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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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买房子新政策有哪些?
西安 买房 子新政策有哪些? 根据细则,具备以下情形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相关 购房 政策,包括本市集体户籍或西咸新区户籍居民家庭;因就学将户籍迁出,能够提供原户籍***在我市相关证明材料的;驻陕部队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证明的;入伍前户籍属我省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原户籍证明的;符合我市 *** 安置条件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市 *** 办证明材料的。 对符合条件,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房时,不需提供 个人所得税 或 社会保险 证明。由引进人才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购房手续。 二、外地购房: 个税 证明从何时算起? 根据细则,对于需要提供个税或者 社保 证明的外地人来说,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养老、医疗、 工伤 、失业或 生育保险 均可)的时间起算点,应以购房前一个月往前推24个月。已 退休 或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届满的,提供退休前2年的社会保险或参保年限届满的证明。 2017年6月28日以前,已在 房屋买卖合同 网签系统中提交合同网签信息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未提交合同网签信息,但已签订 购房协议 ,且已支付房款(含 定金 、首付款)的,持银行转账凭证等资料,按原政策执行。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伪造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一经查实,当事人必须解除 买卖合同 ,同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我市的购房资格。另外细则中对于房屋交易年限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 附政策原文: 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 为引导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西安市人民 *** 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9号)精神,现就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_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自购房之日(以 商品房买卖合同 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购买的二手住房, 房屋产权人 取得《 不动产权 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二、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 继承 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请退出的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受之一条规定限制。以前述方式取得的住房再上市交易(买卖、赠与),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 三、2017年6月28日起,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含西咸新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四、具备以下情形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一)本市集体户籍或西咸新区户籍居民家庭; (二)因就学将户籍迁出,能够提供原户籍***在我市相关证明材料的; (三)驻陕部队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证明的; (四)入伍前户籍属我省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原户籍证明的; (五)符合我市 *** 安置条件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市 *** 办证明材料的。 五、对符合《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路一带”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条件,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由引进人才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购房手续。 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或生育保险均可)的时间起算点,应以购房前一个月往前推24个月。 已退休或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届满的,提供退休前2年的社会保险或参保年限届满的证明。 七、2017年6月28日以前,已在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系统中提交合同网签信息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未提交合同网签信息,但已签定购房协议,且已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的,持银行转账凭证等资料,按原政策执行。 八、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时,应先进行购房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购买商品住房 1、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购房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个人有效 *** 明、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在我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房地产开发企业查验申报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平台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3、房地产开发企业持居民家庭购房申报材料(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章)向房管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4、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商谈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填写合同内容,并打印合同文本,双方签字确认。 5、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将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与资金监管银行核对进账情况,由监管银行将进账信息录入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并确认。 6、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网签合同提交备案。 (二)购买二手住房(自行成交的) 1、购房人向房管部门提供购房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个人有效***明、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在我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房管部门查验申报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在 二手房 网上签约平台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3、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买卖双方商谈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填写合同内容,并打印合同文本,双方签字确认。 4、房管部门提交买卖合同网签信息。 (三)购买二手住房(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 1、购房人向经纪机构提供购房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个人有效***明、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在我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经纪机构查验申报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在二手房网上签约平台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3、经纪机构持居民家庭购房申报材料(加盖经纪机构公章)向房管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4、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买卖双方商谈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填写合同内容,并打印合同文本,双方签字确认。 5、经纪机构提交买卖合同网签信息。 九、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我市住房交易及 限购政策 ,在销售现场及经营场所公示有关政策文件,及时向购房人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对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申报材料的核查。 购房人应对提供的购房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报不实,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十、对存在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我局《关于实行 商品房 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发〔2017〕64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经纪机构,责令停业整顿,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十一、通过伪造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一经查实,当事人必须解除买卖合同,同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我市的购房资格。 十二、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_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限购区域的购房资格审查工作;长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购房资格审查工作。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首先,为了限制外地人买房导致当地人士买房困难,所以西安出台相关外地限购政策,所以对于想要在西安买房的外地人可以不用着急,先在当地等待一段时间,等符合标准,有条件买房的话,再考虑在本地买房,而不用倾其所本去购买房产了。
西安楼市新政:多维度楼市调控政策松绑
5月28日晚间,西安住建公众号发布《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点内容有:
1、非本市居民买房须持本市《居住证》,且连续缴纳2年社保。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须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新房满2年或房屋买卖合同满3年且取得产权证可上市交易。住房限购区域内,已购买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上市交易;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的,可上市交易。
3、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比例调整。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职工贷款更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更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4、二孩及以上家庭、28岁以上单身买房算刚需。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刚需家庭”对待。
具体通知原文如下:
公众号截图
市建发〔2022〕92号
各区、县人民 *** ,市人民 *** 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保障合理住房需求
(一)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须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
促进二手住房流通
(三)住房限购区域内,已购买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上市交易;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的,可上市交易。
三、
强化住房金融支持
(四)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
(五)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六)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更高额度。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职工贷款更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更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四、
优化各类人群购房政策
(七)在陕院士或其所在单位购房用于保障在陕院士居住,以及经市委人才办确认的A、B、C类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予以优先保障,具体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八)本市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购买住房的,参照现役军人购房政策对待。
(九)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刚需家庭”对待。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金融工作局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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