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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能避债吗(保险可以避债是保险法第几条)

导语:精算师说:保险能不能避债,看完你就知道了

经常有人问:保险是不是能避债?关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这篇文章就“保险能不能避债”做一个分享。当然,逻辑适用于“各种资产转移到底能不能避债”。(注意:是各种资产转移)如果你也对这个问题有疑惑,看完你自己就会有个判断。

后台刚好有这样一条留言,内容如下:

这是通过保险转移婚内资产,转移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这部分资产被分割。这就涉及到了保险是否能避债的问题。

01 首先来说一下,保险到底能不能避债?

就以上面的例子来说,投保人姐姐,被保人妈妈,受益人弟弟。也就是姐姐花钱买保险,被保人是妈妈,如果妈妈身故,身故赔偿金就会给到受益人,也就是弟弟。(三者关系,请参考旧文 【精算师说】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谁的权利最大?)

隐藏的问题是什么呢?如果姐姐和丈夫做财产分割,买保险的这笔钱已经花出去了,是否还能追回?

提出这个问题的人,看起来是懂保险的,也是懂财产分割的。通过保险转移,这笔婚内共同财产还能不能追回呢?当然能追回,以上转移就是徒劳。

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部分,都是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除去用在家庭合理支出上的部分,其余的不合理赠与、转移,一样是要分割的。(什么算不合理赠与、转移呢?最典型的例子,婚内财产,给情人买车买房买奢侈品的支出。这些都是要追回的,随便搜索一下,这样的案例满天飞。)

再回到以上例子,如果姐姐花100万给妈妈买保险。这100万,在分割的时候,还是要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假设分配结果为夫妻各50万,姐姐就应该拿出50万给丈夫。

这里的问题在于,这100万花出去了,姐姐欠丈夫的50万没有钱还怎么办呢?会不会因为没有钱还,这笔债就消失呢?当然不会。

这种情况下,姐姐可以拿她名下的其他个人资产还上,如果没有其他资产,只有这张保单,丈夫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把这张保单退保变现。(国内已经有很多保单被强制执行的例子)

如果变更投保人呢?

这个例子,还有升级版,就是买了保险以后,再变更投保人。比如把投保人变更为妈妈。财产分割的时候,姐姐欠丈夫50万,没有钱还,名下也没有其他资产,保单持有人也变更为妈妈。

这时候,这张保单就不会被强制执行。因为保单持有人(妈妈)不是债务人(欠钱的人是姐姐),不可能因为别人欠钱来强制执行她的保单。

但是姐姐的债务不会就这么消失了,她还是有50万的负债。顶多可以晚一点再还,如果之后名下有资产,也会被强制执行。

这只是以保单的形式做财产转移,除此之外,财产转移的形式还有很多,无非就是为了避免财产被分割,或者为了避债。

更广泛来说,财产转移能不能避债呢?

02 财产转移能不能避债?

通常说到的财产转移和财产转让,就是把自己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转移到别人名下。

比如说,把名下的房子或车,或者更直接点,把钱直接转赠给他人,自己名下无资产,这样就能避债了吗?

当然不能。这样只是当下没钱还债,债务不会因为没钱还就不存在了,是避不开的。如果名下没资产,就能避债,就能欠债不还,那只要把自己的资产转移出去就两清了,实际情况显然没这么简单。

转移资产,只能一时避免这笔资产被强制执行。一旦名下有资产,还赖着不还债,那还是有法律管制的,比如限制消费。

最后,做个总结:

保险不能避债。其他形式的财产转移也不能避债。不会因为一时没钱还债,这笔债就不存在了。

该还的债,迟早是要还的。

尤其是未来几年,我们也许会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清算”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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