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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岳飞的真实记载有哪些?请还原一个真实的岳飞?

问:有关岳飞的真实记载有哪些?请还原一个真实的岳飞?

现在出现了岳飞真假难辨的问题,连岳飞有几个儿子都不清楚。到底有哪些记载,真实的记载能够确定岳飞的真实性?

答:

乙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兼御营使李纲罢。

先是河北招抚使张所才至京师。河北转运副使权北京留守。张益谦附黄潜善意奏所置司。北京不当且言张所欲起北京戍兵给用器甲为非是又言自置招抚司。

河北盗贼愈炽,不若罢之。专以其事付帅司同知枢密院事张悫。素善益谦。每与之相表里。

李纲言所今留京师以招集将佐故尚未行不知益谦何以知其骚扰朝廷以河北民无所归聚而为盗故置司招抚因其力而用之岂由置司乃有盗贼今京东西群盗公行攻掠郡县亦岂招抚司过邪方时艰危朝廷欲有所经略益谦小臣乃敢非理沮抑此必有使之者。

上乃令张益谦分析。

是月甲子,命既下。知枢密院事汪伯彦犹用其奏。诘责招抚司,李纲与汪伯彦悫争于上前。

言其不当沮抑之以害大计。南宋朝廷任命张所为河北宣抚使,作为地方军事长官的张所,任用忠翊郎王彦为都统制官,岳飞为其裨将,张所还是很会用人的,这个王彦也是南宋抗金名将之一

汪伯彦语塞而止。张所方招来豪杰,以忠翊郎王彦为都统制。效用人岳飞为准备将。

我们许多人并不了解岳家军的性质,其实,初始的岳家军为袍哥,即地方民团武装,在当时也被人称之为“四方豪杰”。在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里说的很明白:“(张)所方招来豪杰,以忠翊郎王彦为都统制,效用人岳飞为准备将”。也就是说,在招来的“豪杰”中,有王彦和岳飞。需要注意,这个任命,出自张所,而非朝廷。  王彦这个人世为高平大姓,豪纵不事生产,读韬略,习骑射。二圣北狩,王彦慨然弃家奔京师,求自试,这样张所提拔王彦为都统制。都统制相当现在的师长。南宋高宗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置御营司,以大臣为都统制管辖诸将,方为常设官名。

而岳飞也是一样被张所所招抚,将他安排在王彦的手下为准备将。王彦渡河与金军战于新乡,败绩,兵溃,王彦奔太行山聚众,而准备将岳飞引其所部去去。此时的岳飞为溃兵的身份,后来王彦招来了许多“忠义民兵首领”,其中就有后来的岳飞部将傅选。

王彦河内人,世为高平大姓,后徙居覃怀。豪纵不事生产。读韬略。习骑射。其父奇之。使诣京师,隶弓马子弟所。稍迁清河尉。能与敌角。

二圣北狩。王彦慨然弃家,奔京师求自试。张所奇其才,故擢为都统制。

张所本来的职务是凤州团练副使,岳飞投张所,张所主持的机构是河北西路招抚司,自然张所本人就是“招抚使了”。他招抚什么人,当然是群盗了。于是“所方招来豪杰,以王彦为都统制,岳飞为准备将”。当时的说法,群盗为豪杰,是为了有个好听的名声,若不为盗,队伍吃什么?

岳飞安阳人,尝为人庸耕。庸则是雇用之意。

去为市游徼,使酒不检。上之在相州也。游徼,读音为yóu jiǎo ,汉语词语,乡官之一。原为泛称,意为有秩禄的官吏中最低级人员。

岳飞以效用从军,至北京,论事罪,废岳飞。

建炎初,论事坐罪。他书皆无之。绍兴日历十年九月二日辛酉。

岳飞奏:臣昨建炎初,因论事罪废。侥幸免死。实出圣造。因投招抚使张所。一见与言及两河利害,臣自白身,借补修武郎,閤门宣赞舍人,充中军统领,又升充统制。统制是北宋时期的官名,意指统领制约,级别为二品以上,职权很大,总辖军政大权。北宋时,为加强中央集权,皇帝直接控制军队,将领不能专兵。凡遇战事,则在各将领中选拔一人给予“都统制”的名义,以节制兵马。亦指统制一方政务的封疆大吏,统制即统辖制约各级文武官员,总揽军政民生。

初名閤门通事舍人,从閤门祗候中选取通识文字,善能宣赞者为之,天禧中去閤门二字,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改为宣赞舍人。掌朝会,宴飨时传宣赞谒。文武官及外使朝见辞谢,皆掌其引导序班,赞其拜舞

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四十四阶为修武郎

绍兴八年六月十三日丁卯。岳飞又奏:臣始从陛下至北京(宋代的北京是河北省大名县),留妻刘氏侍臣老母云云。

以此知岳飞曾经在元帅府军中。但不知所论何事耳。今并附见。

至是投张所军中,时河东经制副使傅亮军行才十馀日。汪伯彦等以为逗遛,复命东京留守宗泽节制使即日渡河。傅亮言今河外皆属金人,而遽使傅亮以乌合之众渡河,不知何地可为家计,何处可以得粮,恐误大事。

李纲为之请。黄潜善等不以为然。上依违者累日,李纲留身极论其理。且言黄潜善汪伯彦力沮。二人乃所以沮。臣使不安职。

靖康初年(1126年),康王赵构开大元帅府,黄潜善任副元帅,南宋建立之后官至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在相位时杀太学生陈东、欧阳澈,贬逐与己政见不同的张所、李纲等忠臣,与右相汪伯彦狼狈为奸,把持朝政,一味屈膝投降,为军民所痛恨。金军南下时,唆使宋高宗南逃扬州。

臣李纲每念靖康大臣不和之失,凡事未尝不与黄潜善汪伯彦熟议而后行。不谓二人设心乃如此。

如亮事理明白,愿陛下虚心观之。上曰俟批出如元指挥可也。黄既而潜善有密启。翊日。

上批傅亮兵少,不可渡河,可罢经制司赴行在。是日辛未。李纲留御批再上,上曰如亮人材,今岂难得。李纲曰,傅亮谋略知勇,可以为大将。今未尝用而遽罢之,古人之用将恐不如此。因求去。上不语。李纲以御批纳上前曰,圣意必欲罢亮,乞以御批付黄潜善施行。臣得乞身归田里。

李纲退闻,傅亮竟罢,乃再章求去。上犹以不允答之。

于是殿中侍御史张浚亦论李纲案。

张浚字原本误作俊,今改正。张浚以为李纲虽负才气,有时望,然以私意杀侍从,典刑不当,有伤新政,不可居相位。又论李纲杜绝言路,独擅朝政,士夫侧立,不敢仰视,事之大小,随意必行,买马之扰招军之暴,劝纳之虐优立赏格,公吏为奸,擅易诏令,窃庇姻亲等十数事。

张浚素与宋齐愈厚,且黄潜善客也。是日甲戌,上召李纲入对,谕曰卿所争细事耳,胡为乃尔。

李纲曰,人主之职在论一相。宰相之职在荐进人材。方今人才以将帅为急,恐不可以为细事。若以为细,臣以去就。争之。而圣意不回,臣亦安敢不去。因再拜曰,黄潜善汪伯彦自谓有攀附之功,方虚位以召,臣盖巳切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