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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一次补缴45000元,以后每月领400元划算吗?

问:60岁以上一次补缴45000元,以后每月领400元划算吗?

毫无疑问:政策上允许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只能是城乡居民。至于缴45000元是否划算,自然与个人的寿命密切相关,如果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超过9年半,肯定是划算的;如果不到9年半,经济上也不吃亏。为什么呢?

首先介绍一下我国的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只有两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包括了两大类社会群体:1)有用人单位的城镇职工,具体涵盖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种企业的职工。这些单位人都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强制保险,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承担,尤其是单位承担的统筹缴费,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用人成本,允许在税前列入经营费用,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待遇;又是参保人依法享有的法定政策待遇。总之,有用人单位的城镇职工,都是强制参保对象,除了用人单位因不认真履行及时足额的缴费义务可以补缴之外,一律不允许补缴。2)没有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决定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一律为非强制保险,现在只能逐月缴费,根本不允许补缴。更为残酷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100%都由个人承担,缴费基数与企业职工完全一致,并且缴费基数稳定地逐年上涨,参保的经济成本只能越来越高。在所有的缴费中,40%计入个人账户,60%计入统筹账户,根本的问题是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用人单位,自然也没有单位为其缴纳统筹部分的费用。毫无疑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目前情况下,是经济负担最重的参保方式,国家政策的底线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至于是否缴费参保,由个人看着办,当然也就没有强制参保的法律基础。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是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即:城居保)合并而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很明显,所谓的城乡居民,自然就包括了两大社会群体: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的农民。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的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既是非强制保险,只要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一律都可以补缴,但只能缴够15年,不允许超过15年(见以下截图)。这是极为明确的事情。

60岁以上一次补缴45000元,以后每月领400元划算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国务院《意见》明确规定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60岁以上一次补缴45000元,以后每月领400元划算吗?

不论说上多少大道理,基础养老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负担,专门支付给城乡居民用于养老的财政补助资金,毫无疑问是国家白给的,是国家依法承担对参保城乡居民的养老责任。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只能由个人按照自身的经济负担能力,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毫无疑问:缴费标准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参保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也越高。说到底:这就是社会保险的激励原则——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逻辑基石,如果再延伸一下就是:不缴不得。如果没有缴费参保,当然就应该一分钱都领不到。再直白地说:法律禁止不劳而获,不允许空手借棍

因此,可以依法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只能是城乡居民。另外必须指出的是:城乡居民补缴养老保险费,一律不得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经济上是比较吃亏的

其次,再谈一下补缴45000元的盈亏平衡点在哪儿?毫无疑问,一次性补缴45000元,对于收入不高还不稳定的城乡居民来说,确实是一笔比较大的投入。按缴费15年计算,每年的缴费金额为3000元。从理论的角度推算,每月领取400元,可以领:45000÷400=112.5月,即9年另4.5个月。只有领到112.5才能保持不亏不盈,即缴费投入=待遇收入,而此时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尚不满70岁。因此,对于一次性补缴45000元的城乡居民而言,领112.5个月就是盈亏的拐点,或者可以说是划算、不划算的分界点。更进一步讲,对于寿命长于70岁,肯定是很划算的,毕竟养老保险待遇是保证终身支付的;对于寿命不到70岁的,至少在理论上看是不划算的

那么真的是这样吗?事实上显然不是。因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确定因素:

1)先说基础养老金的问题。虽然国家层面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国是统一的,目前为93元/人.月。但经过省级政府甚至地级市政府按财力水平提高补助标准之后,全国基础养老金的实际发放水平,差距是非常大的。如上海市1200元,北京市850元,总体而言,超过200元的并不多,大多基本都在110元-200元的范围内,目前最低的地区,地方政府只能补助20元,仅为113元/人.月而已。

2)再说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的缴费补贴标准。这方面的差距更大。2014年国务院的《意见》规定的缴费档次为100元、200元、……,最高为2000元。目前经过省级政府批准,早就提高或者大幅度提高了缴费标准。目前最高标准的地方,最低档1000元,最高档接近10000元;最低标准的地方,最低档200元或300元,最离档不过是3000元。也就是说:在缴费这个关键起点上,差距就非常大。更为残酷的是:缴费补贴的差距更大。例如,穷地方不过按30元、60元、90元的标准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水平自然就微不足道;而在部分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给予最高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已达到650元,这个补贴力度就非常大了。总之,不同的地区补贴水平根本就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而这些因素对最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3)参保人的最终寿命。从法律的角度看,两种养老保险制度明确地规定: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都是终身支付。只要参保人还活着,还有一口气,就必须保证待遇的正常、持续支付。只有当参保人最终去世了,才彻底停止支付。这里真正的问题是:任何人事先都不知道参保人究竟会在什么时候去世。而参保人的最终寿命,与缴费参保究竟划算、不划算又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更直白地说:只要参保人还活着,经济上划算、不划算其实是完全没有办法计算的。

如果参保人不幸在112.45个月之前去世,逐年领取之后剩余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所有不同来源渠道的资金一律记入个人账户,根本不设统筹账户)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经济上肯定是不会吃亏的;另外,肯定还能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

如果本人在70岁之后死亡,肯定就是划算的,且活得时间越长,赚得就越多。如果能活到90岁,至少可以赚96000元,那就赚翻了,世界上恐怕没有如此高回报的买卖吧!!如果考虑到国家还会逐步地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那当然会赚得更多。因此,身体好,寿命长,肯定会领得更多,这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

最后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60岁以上一次补交45000元,以后每月领400元划算吗?综上所述,现在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肯定是城乡居民,自然也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按15年计,每年的补缴金额仅为3000元,确实也不高。关于实际的领取金额,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不断地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实际领取的待遇水平会缓慢地增加,由当地政府最终决定。至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可领45000÷139计发月数=323.74元并且始终固定不变。将以上两项相加,就是实领金额。在全国大多数地区,也就是400多元。例如:基础养老金113元时,实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113+323.74=436.74元。

毫无疑问,缴费参加养老保险,其好处是多方面的:老了有钱用,心里踏实,心情愉快;能减轻儿女的经济负担;一般不需要向儿女们伸手要钱,自然就不用看儿女的脸色,活得比较有尊严;老年生活的质量会相对地高一些。这肯定是非常值得的人生投资。

至于从投入、产出的纯经济学角度来衡量究竟是划算、不划算,最关键的变量恰恰是参保人什么时候最终去世。坦率地说:这是神仙都不知道的事情。所以结论就是自然而然的:寿命越长越划算。提前谈是否划算,其实根本就没有多大的意义。因此,祝愿所有参保的城乡居民,能够切实保养好身体,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真正地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都成为颐养天年的老寿星,那才是个人之幸,儿女之福,国家之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