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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去学校上班,在路途上骑车不幸死亡,学校有责任吗?

问:我老婆去学校上班,在路途上骑车不幸死亡,学校有责任吗?

谢悟空邀请

不是学校是否有责任,学校没有责任,但学校有责任帮助你给你老婆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申请,当然你自己也可以进行工伤申请。别把问题混淆。

我老婆去学校上班,在路途上骑车不幸死亡,学校有责任吗?

我们首先学习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的部分条款吧

《工伤保险条例》列出了典型的及视为工伤情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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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婆去学校上班,在路途上骑车不幸不幸死亡一般不是故意自杀,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学校是没有责任的。

①你首先要做的是:保留好证据,即医院的就医费用及单据,以及开具的死亡证明、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等。

②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③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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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可按《工伤保险条例》对照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