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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一方能改子女的姓吗(夫妻离婚一方可以改小孩姓名吗)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存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一方想变更孩子姓氏的情况。那么,夫妻离婚后,一方能否自行变更孩子姓氏呢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1、如果孩子已经成年,那么在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其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即可。

2、如果孩子未成年,是无法自己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

未成年人变更姓氏,需要得到父母监护人的同意,因此,父母一方不能单独更改未成年子女姓氏。

如果离婚双方没有商量好,没有达成共同的意见,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夫或妻一方前往户籍登记部门要求变更子女姓名,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离婚后夫或妻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引起纠纷的,应恢复原姓氏。

限制父母一方擅自改姓,意在避免引发纠纷而影响孩子的成长。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并且,未成年子女姓氏的改变,除了父母监护人同意外,还应当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

夫妻离婚后,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而擅自改姓的做法明显会制造家庭间的矛盾,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因此,在离婚后,想更改未成年孩子的姓氏,应由双方父母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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