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台谏合流的原因是因为加强君主专制的需要吗(宋代台谏合一意味着什么)
导语:宋代台谏合流的原因是因为加强君主专制的需要吗?
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察的对象既有皇帝也有官员。一般情况下,监察官员的是御史,监察皇帝的叫谏官。
宋代以前,御史和谏官的职能分工十分明确。古人有云:
“谏官、御史虽俱为言责之臣,然其职各异。谏官掌献替以正人主,御史掌纠察以绳百僚。故君有过举,则谏官奏牍;臣有违法,则御史封章”。
台谏合一出现于宋代。宋太宗时,御史仍只是“任风宪而不领言事”,还没有台谏合一的迹象。1017年,宋真宗下诏说:“或诏令不允,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逾制,诛求无节,冤滥未伸,并仰谏官奏论,宪臣弹举”。这是台谏合一出现的标志。
北宋第3位皇帝宋真宗
宋代为什么会出现台谏合一呢?
首先,是君主专制强化的需要。允许台官言事与谏臣弹劾,并不意味着台官可以与谏臣一起进谏君主,其实质在于赋予谏官以弹劾官员的权力,从而使台谏官员监察的锋芒转向臣下。
其次,御史谏官共同具有的监察功能必然导致台谏官员在职权上的重合。御史纠劾,有时不免夹杂谏诤的话,于是弹文类似谏草。谏官上谏,牵涉到用人时,常常要列举其人的劣迹,因而谏疏近于弹章。
第三,宋代御史和谏官的建制员额比唐代大为减少,宋代台官为十人,谏官为六人,与唐代的台官三十三人,谏官二十六人相比,御史人数是唐代的三分之一弱,谏官人数仅是唐代的六分之一弱。而宋代官僚机构及其人数又远比唐代庞大,监察任务势必更加繁重。因此,使同具监察功能的御史和谏官在职权上进一步混同互补,不仅势在必行,而且也是切实可行的办法。
总之,宋代台谏合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宋代台谏合流的趋势,主要是宋代中央官制调整变化的产物。如果仅以君权强化作为宋代台谏合流的原因,显然是不够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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