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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被撞身亡责任怎么认定(行人横穿高速事故)

导语:行人横穿高速路被撞身亡,交警认定司机负次责,合理!

据报道,日前,一名93岁高龄的老人张某,到儿子家吃饭后回家,因自己家就在高速公路边,为图方便,决定横穿高速公路,结果却被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撞倒,不幸死亡。

对于该起事故,交警认定老人对于本起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驾驶车辆的车主承担次要责任。后经过交警部门调解,保险公司按照事故认定的责任比例赔偿老人家属28万余元。

事件被报道后,网上几乎一边倒地认为老人被撞身亡完全是咎由自取应负全责,而司机则应无责,且还要死亡家属赔偿司机精神损失费及车辆维修费等。并认为交警这样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很荒唐,是在“和稀泥”,是迫于“谁死谁有理”或“死人为大”的压力才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

其实不然❗

①作为一个93岁高龄的老人,为图方便擅自进入高速公路,其行为本身属违法,这是不容置疑的。横穿高速公路,更是错上加错!

然而,从人性的角度看,农家以为,老人是有错,但错不至死,生命至上是最高法则!

这里不妨假设一下,假如高速公路沿线的隔离防护措施足够严密,路人不足以轻易进入高速公路,那么此事故是不是可以避免了呢?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除非此人刻意要破坏隔离防护设施进入高速公路区域去寻短见。

可以想像,作为一个93岁高龄的老人,他都能轻易进入高速公路区域内,说明高速公路隔离防护措施已出现了严重的漏洞(其实这个漏洞的存在,像狗、羊、牛等活体牲畜也是极易进入制造事端的,是个极大的安全隐患),才让老人有“隙”可乘,最终导致被撞身亡的悲剧发生。这与自杀行为有本质的区别❗

交警如此责任认定,是基于生命可贵、生命至上的人性考虑,是生命至上法则的充分体现,当属合情合理合法!

②作为司机,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更应提高警惕,时刻注意路情路况,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一个93岁高龄的老人行动有多敏捷快速,我们可想而知。一个老态龙钟的老人,从进入高速公路区域,再到横穿公路,其间应该能被司机提前发现预警。当司机发现这一险情时,能有效警示并避让则应当努力警示避让以避免事故发生,而不是抱着行人横穿公路撞了也白撞的心态去处置。该起事故中,司机避让处置行为不当是肯定存在,显而易见的。

事故已经发生,交警如此“责任”认定,其中警示意义明显,是在以实际事例(或案例)警示其他司机提高警惕,注意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本事故中,93岁高龄的老人并没有自杀的故意,仅为图方便抄近道而已,却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主要责任在于老人自身,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作为司机不是完全没责任,肯定也负有一定的避让不当责任,交警认定司机负次责实属合理,并非“和稀泥”,更非对“谁死谁有理”的纵容和迁就!

亡羊补牢未为晚。事故已然发生,但如何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才是真正的“终极目的”。该事故的发生,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司机、交警巡逻检查及行人和照护亲属都敲响了安全警钟!

但愿从今以后不再有如此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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