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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法和证法怎么解释(佛教教法与正法)

导语:佛法入门|教法和证法之教法的定义

(一)佛法教法的定义。

按《宝性论》,法的定义是:“与正确的事理相联系,破除三界烦恼,展示净灭利益,为大德所说者为佛法 (大德指佛陀)。”

按慧光《解论三百颂》自疏《光论》,法的定义是:“述说三学义(三学是戒学、定学、慧学),内有三法印(三法印是诸行[有为法]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始、中、末皆善,此乃佛所言。”

按世新《说论》,善法的定义是:

制伏烦恼敌,

救护堕恶趣(恶趣是畜牲、饿鬼、地狱道),

具治护二德(治护是医治烦恼症,保护众生),

别教无此法。

在《宝性论》中说:凡对佛法解说的论著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者,可按佛经对待。这三个条件是:

1.立论完全符合佛法的原则;

2.信念纯真、思想未受邪说影响者所作;

3.内容合乎出世解脱目的。

(节选自多识仁波切《佛教三宝原理奥义解》一文,出自《爱心中爆发的智慧》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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