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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月平均工资怎么算出来的(员工月平均工资包括哪些)

导语:超实用|员工月平均工资怎么算?看看哪个单位还敢乱扣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员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平均值,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这里我们都知道计算平均值,但是应得工资又该怎么算?为什么现实中还会存在计算错误的情况?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先记住以下这些计算公式: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8小时)

注意,这里很多员工和单位都不清楚日工资应该怎么算,有人认为应该除以30天,也有人认为除以实际出勤天数,但其实都不是,而是应当按法定的计薪天数21.75来算,这个很重要,特别是在有请假时怎么计算单位应该扣多少工资上意义重大,可以减少很多工资争议。

其次,应得工资具体指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其中包括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奖金(如年终奖、季度奖);津贴(如岗位津贴)和补贴(如餐补、交通补贴等);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也就是说员工应得工资并不是单位常说的扣除了社保费后的工资,更不是员工实际领到手的工资。

那么,单位能够扣除的员工工资应该是哪些呢?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下列费用:

(一) 员工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二) 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 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

(四)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其他费用。

若员工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或者员工有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进行扣减,但每月扣减费用后员工的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

综上,员工需要计算单位应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或者计算日工资时,就可以根据以上的计算方法得出实际应该领取的费用,即单位应当按应发工资来计算月平均工资。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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