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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导语:量变与质变

世界上客观事物的表象变化总是让人眼花缭乱,但是只要知道了客观事物的实质核心就能化繁为简、举一反三。事实上,客观事物的外在变化还有量变的名称,而客观事物的实质变化就是质变。

01什么是量变

量变是指客观事物在数量程度上呈现的缓慢又不明显的变化,即渐变。可以说客观事物要发生变化一定是从数量变化开始的,而当数量变化积累达到客观事物变化的临界点时,就会引发剧烈的突变——质变。上述所说的数量变化不单单是指客观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序列的变动,还泛指一切可用数量关系表达的客观事物状态。

02什么是质变

质变是指客观事物在量变上达到极限时,从原本的客观实质状态突变为另一种客观实质状态,而这也是客观事物内部矛盾运动变化的基本状态。质变是从客观事物内部分离了实质与数量关系的集合体,它突破了客观事物相对不变的状态。

量变与质变

客观事物的变化发展依托于量变和质变,而其质变需要量变的提前准备。客观事物的大量量变突破了原有的质态,而新的质态也引发了新一轮的量变,依此不断循环变化。

现实联系

人在刚开始学习一件新事物时是得不到立刻的飞跃的,这是因为人刚学习新事物还在积累的过程,只有积累到学习新事物质变的临界点时,才能引发质的突变和飞跃,这同时也引发了新的学习挑战。人们常说的孰能生巧就是因为多次学习练习的量变突破到巧的质变,同理,厚积薄发也是在说深厚的学习积累才能引发一次剧烈的突变。量变不是简单机械的重复变化,而是包含着事物的实质一起变化,只有从量变中发现被隐藏的原本实质,才能在积累中突破到新的实质状态,否则就是在做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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