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写经验 领红包
 > 财经

侵权人减责或免责的事由有哪些(侵权人减责或免责的事由怎么写)

导语:侵权人减责或免责的事由

在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也具有故意或过失,或者有其他阻却侵权责任承担的事由,侵权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至于是减责还是免责要看法律对于某一类型侵权责任类型的具体规定。

一、过失相抵是侵权人减轻责任的事由。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二、受害人故意是行为人免责的事由。

《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三、 第三人侵权是行为人免责的事由。

《民法典》第1175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受害人自甘冒险是行为人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

《民法典》第1176条第1款的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示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五、自助行为可以作为行为人免责的事由。

《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急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六、不可抗力可以作为行为人免责的事由。

《民法典》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殊规定如:汇款和保价邮件即使由于不可抗力受到了损害,邮政企业也要对收件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正当防卫可以作为行为人减免责任的事由。

《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八、 紧急避险可以作为行为人减免责任的事由。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九、见义勇为可以作为行为人减免责任的事由。

《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十、紧急救治可以作为行为人免责的事由。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内容由小开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