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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注意!业务办理时间有变

【提醒】注意!业务办理时间有变

关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夏季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职工: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5月4日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含所辖分理处)执行夏季业务办理时间,具体时间如下:办公时间(不含所辖分理处):夏季 工作日9:00-17:00冬季 工作日9:00-16:30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时间(不含所辖分理处):夏季 工作日9:00-16:30冬季 工作日9:00-16:00公积金归集窗口业务(缴存、变更、转移等)办理时间(不含所辖分理处):夏季 工作日9:00-16:30冬季 工作日9:00-16:00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时间(不含所辖分理处):夏季 工作日9:00-16:00冬季 工作日9:00-15:30注:每月还款日及还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还款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长春市贷款职工还款日为每月20日,原公主岭分理处贷款职工还款日不变。12329热线人工语音服务时间:夏季 工作日9:00-16:30冬季 工作日9:00-16:00注:夏季工作日16:30为银行轧账时间,16:30-17:00无法办理业务;其他业务工作日正常办理。冬季工作日16:00为银行轧账时间,16:00-16:30无法办理业务。中心所辖分理处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00-16:30中心所辖分理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注:每月还款日及还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还款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长春市贷款职工还款日为每月20日,原公主岭分理处贷款职工还款日不变。中心所辖分理处其他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00-16:00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4月26日

【提醒】注意!业务办理时间有变

文章来源:转载·长春晚报、长春公积金微信

图片来源:转载·

编辑:一鑫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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