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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聊天记录,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员工隐私?如何看待?

问:公司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聊天记录,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员工隐私?如何看待?

有公司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有公司擅自恢复员工办公电脑已删除聊天记录——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劳动者的微信聊天记录?用人单位基于用工管理权对劳动者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处理的行为边界在哪?劳动者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我只是正常上个班,竟然说我泄露公司机密,要求查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讯录,不让查就辞退。”今年3月,在湖北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林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其气愤的事。3月7日,公司在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提出要查看员工手机,原因是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迫于无奈,员工们接受了检查,但没想到第二天,公司要求再次查看手机。这次林女士拒绝配合,公司却以此认为林女士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劳动者的微信聊天记录?用人单位基于用工管理权对劳动者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处理的行为边界在哪?劳动者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不让查手机违反了规章制度?林女士告诉《工人日报》记者,2021年6月,她入职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职期间并不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出具的员工辞退通知书上却称,林女士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严重失职,达不到公司的岗位要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且无须支付劳动补偿金。“不让查手机属于违反规章制度?”林女士对此不解。她表示,公司不仅拒绝支付劳动补偿金,还扣下其2月1日至3月8日的绩效工资,甚至在将其赶出办公区域时,强行检查其私人背包。查手机、恢复聊天记录……用人单位对待员工个人信息勿任性_公司_劳动者_马某

答:

公司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聊天记录,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员工隐私?如何看待?

答:这样的小作坊公司的一些人自以为自己聪明,据民法典不顾,自以为是事,最后会变为:“聪明反被聪明误”。好的正规公司里面都有严格的保密协议和保密设备,一般人是无法复制粘贴内部机密资料的,内网你连互联网都无法访问。再者,你访问的图片资料是有痕迹的,查起来非常容易。

公司以查找内奸为由,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除的聊天记录,是一个非常可笑而不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的[个人信息的定义],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公司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聊天记录,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员工隐私?如何看待?

除非公司内部有国家安全信息被出卖,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国家安全机构来调查,那么是可以查看所有的聊天记录的,除此之外,公司的任何人是无权恢复聊天记录查看的。如果公司这样做了,员工可以一纸诉状到法院起诉公司。而公司的所作所为对人民法院来说,法院则是不予理睬不予采信的。

在个人信息安全这一问题上,我国法律中保护的立法倾向十分明晰。早在2018年就已经正式实施《民法总则》,就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有所规定。其中《民法总则》的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我国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受到法律的保护,非信息主对于个人信息的获取,必须确保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同时也不得非法使用、收集、加工、买卖他人的个人信息,也不得在未经信息主同意的前提下对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公开、转让等。

公司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聊天记录,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员工隐私?如何看待?

以下是自己通俗易懂的解释:公司配给员工的电脑、手机使用,即便是脱离该公司,公司也无权恢复聊天记录等。因为工作电脑、手机的这些工作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权的范畴,工作电脑、手机虽然为用人单位配发,用人单位拥有工作手机的所有权,但在劳动者经许可使用该工作手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涉及工作、生活、人际交往的微信记录,通话、信息等,也属于个人隐私,享有未经本人许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公司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擅自恢复员工电脑已删聊天记录,单位是否有权查看员工隐私?如何看待?

因此用人单位未经同意,不能自行恢复工作手机的信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监督应当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如向劳动者配发通讯工具、办公设备时,为明确仅限于工作用途,对于上述设备数据的获取,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必要时应当征得劳动者的书面同意,充分尊重并保护劳动者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