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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末的国企改革,到底是不是功大于过?

导语:

《中国经济改革进程》读后感之三

读这本书之前,我特别想知道书里会怎么描述90年代末的国企改革。终于读到这一部分了,非常客观、冷静,甚至是冷漠——没有表现出对当年那些下岗职工的一丝同情,也没有提及国企改制中的贪腐。当然,这是一部经济著作,不需要太多的人文关怀。掩卷思考,我也不得不承认,这次国企改革绝对是功大于过。

首先,当时国有企业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境地。

1998年,国有工业企业亏损户占比为47.4%。同年,全部国有企业净利润为-78亿元。大量国有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的状态。国有企业出现这种情况,有两个原因。一是民营经济逐渐壮大,市场竞争激烈,国企因为机制问题处于劣势;二是国企办社会,养老、医疗、教育这些包袱太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国家启动了国企“三年脱困计划”。对于大中型国企,主要方向是推进公司化改制;对于小型国企,主要是改制为私营企业。

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计划”的一项主要内容,是“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这就是后来最让人诟病的国企改制腐败和国企下岗潮的来历。

在国企改制过程中通过低估资产、隐瞒债权、虚构债务等方式低价获取国有企业产权和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到底达到了怎样的规模,还不得而知。能够确定的是,确实有一大批原国企领导、私营企业主,通过这个过程完成了原始积累。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量国企职工下岗。他们一般年近中年,受教育水平较低,没有特殊技能。下岗后不仅失去了经济来源,更是失去了内心的精神支柱。

所以这些国企改革的亲历者,直到如今还对90年代末的下岗潮愤懑难平。作为亲历者的子女,我觉得这是完全能够理解的。但是二十多年后,我们再回头看的时候,要承认这轮国企改革的功绩。

国有企业经过抓大放小,更加聚焦于关系国计民生的支柱行业,中央企业形成了强大的垄断优势,国有经济规模迅速扩大。而同时,民营经济逐渐壮大,规模和质量都得到了很大的扩展和提高,民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个过程绝对公平吗?肯定不是。为了改革和发展,我们是在摸索中前进,会有方法上的不当、节奏上的失控。改革没有办法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会有暂时的失去公平。但我们评价改革的功与过,必须站在全局的角度去看。

我也来回顾下我父母单位的改革。当年,我父母所在的国企进行了公司化改制,他们也面临下岗。因为他俩都有工伤,选择了提前退休——不领取买断工龄的钱,直接退休、领取退休工资。

退休后我妈就在家做全职主妇,我爸去了附近的私营企业打工,用他的话说,“赚点儿辛苦钱”。我家的生活水平没受到明显影响,但是我的同学中确实有些过的艰难,特别是多子女的家庭。

没想到仅仅两三年之后,原企业的效益变好了,很多下岗的叔叔阿姨又重返工作岗位。一开始是两口子只能一个人重新上岗,在家乡一度掀起了“离婚潮”;很快,两口子都能上岗了。这让我爸妈觉得选择提前退休“亏了”。

到了2010年前后,企业效益特别好,我的很多同学选择返回家乡,当个国企员工重新变成了特别自豪的事情。

我家的经历可能不具典型性,但和这些年国企重新吃香的普遍情况相符。如果没有当时的痛下决心、剜除腐肉,我们的国有企业就没有办法轻装上阵、做大做强。而国企逐渐退出竞争性行业,也给了民营企业发展的空间。用发展的眼光看90年代末的国企改革,确实是功大于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