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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问:偷书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偷书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我不知道。我不但没偷过书,就连别人家的一根草都没偷过。正如苏东坡说的“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在我小时候读五年级时,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叫《少年闰土》。那是鲁迅先生的著作。书中的少年闰土说“走路的人口渴,摘一个瓜吃,在我们这里是算不得偷的”。当时的我还小,家里又穷,除了菜园子里结的南瓜、黄瓜,絲瓜、苦瓜外,街上卖的香瓜,西瓜一个夏天都难得和我结上一回缘。所以,我就经常想,我要是生在闰土他们那个地方,无事时到他的地边走走,时不时摘个瓜来吃。既解馋又解渇,并且还不算偷,该多好。后来大些了,又读过鲁迅先生的《孔乙已》。却被孔乙己的“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句话惹笑了。如果以此类推,有人偷了别人的钱,不也可以说“需要用钱的人盗钱,能算偷么。”但这种狡辩是站不脚的,你把别人的财物用非法手段据为已有,不是偷是什么? 况且偷钱和窃书还真的是不能划等号的两码事,它们面临的法律后果也大不一样。偷钱的可能会有牢狱之灾,而窃书的则可能会一笑了之。象孔乙己这样因为窃书被打了还被别人笑话的事,在他那个时代可能是真的会发生的。但在我身上发生的书被窃的事,却是一笑了之了。那一年批水浒,我们大队团支部书记给我带回一套供批判用的《水浒传》。在我刚看了近一半时,书却没见了。我在家里把床铺草都翻了,还是没找到。这时别人告诉我,我的一个朋友下午来过。这时我一下子就明白了,百分之一万是他拿了。我满肚子不高兴,晚饭也顾不得吃,就跑去他家。一进门我就大声说“你为什么偷我的书?”他却笑着说“话说好听点行不行,读书的人窃书,是不算偷的你知道么?“听他这么一说,我怒气全消。相视一笑,朋友重归于好。

优秀作者:愚人爱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