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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杀“过年猪”,吃不完猪肉卖邻居却被罚10万元,咋回事?

导读:河南农民杀“过年猪”,吃不完猪肉卖邻居却被罚10万元,咋回事?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儿时看杀“过年猪”的场景,在南方长期都有这个习俗,就是在临近年底的时候,很多村民都会把自家养了快一年的猪杀掉。这一天还会邀请亲朋好友一起来帮忙,顺便也吃一顿美味的“杀猪饭”。

河南农民杀“过年猪”,吃不完猪肉卖邻居却被罚10万元,咋回事?

虽然在近些年很多的农民外出打工了,而且因为养猪周期长,养猪的成本高,所以养猪的农民明显少了很多。但依然还是有一些上了年纪的农民爱养一两头猪,这样到了年底杀了就是招待亲朋好友的“土特产”,因为这样的土猪肉如今在市场上是花钱也未必买得到的。

然而却有人因为杀过年猪而出事了,河南信阳有个男子购买了一头毛猪,准备当“过年猪”杀了的,余下的一部分吃不完就卖给邻居,然而他才卖出去20斤肉,就被市监局查处了,不光是没收了全部的猪肉,而且还要罚款10万元,这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笔者特意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这是发生在河南信阳的事情,当地的一个村民以5.3元每斤购买了一头328斤的毛猪。然后他就和家里人私自把这头猪杀掉了,得到了264斤猪肉。当时想着自己家里人一下子吃不了这么多的猪肉,而且在过去都是自己家里留一部分,余下的吃不完就便宜卖给邻居或者是亲戚了。

河南农民杀“过年猪”,吃不完猪肉卖邻居却被罚10万元,咋回事?

于是这个村民就把余下的一部分猪肉以7.5元每斤的价格售卖。这样的价格确实很划算,因为在市场上一般都要十几块钱一斤。然而他才卖出去20斤,一共就卖了150元钱。想不到是就被市监局的查处了,不仅把它余下的猪肉全部没收了,还要面临10万元的罚款。这对于该村民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了。

为什么以比市场更多的价格售卖猪肉,还要面临罚款呢?原来是因为这个村民所售卖的猪肉是没有经过检疫的。但是依然很多的网友表示不理解,在以前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要杀过年猪,都是自己家里留一部分,然后余下的一部分就直接在村里卖给邻居,或者是亲戚朋友了,也没有罚款啊?怎么现在就不行了。

河南农民杀“过年猪”,吃不完猪肉卖邻居却被罚10万元,咋回事?

同时还有些网友质疑的是这个处罚是不是太重了,才卖了300元钱,却要罚款10万元,这是30多倍的罚款了,对于任何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都是一笔巨款了!所以希望能网开一面,教育一下就好了。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因为私自杀过年猪,然后售卖猪肉而面临罚款的了,之前好些地方也有出现过。而之所以一直没有引起人的重视,就是有些人认为从古至今都是这样做的,并且有些人忽视了私自售卖猪肉的弊端。

在近些年随着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如今在农村地区不规范的杀猪卖肉行为已经被明令禁止了。也就是说如果农民要杀过年猪,就要去专门的地方,或者是向村里、乡里报批,只有获得批准以后才可以。同时就算是报批了,也要找指定的屠夫,而不是自己想杀就杀的。比如在四川巴中地区就有这个规定。

河南农民杀“过年猪”,吃不完猪肉卖邻居却被罚10万元,咋回事?

另外就是一点也要引起重视,即便是允许宰杀的猪,在杀了以后也不能随意售卖,即便再便宜也不行。如果自己吃不完,想要把一部分的猪肉卖掉,那么就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检疫才行,如果没有经过检疫的猪肉私自售卖,就要面临十万元的罚款。

这是之前所出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农村地区自宰自食不受到影响,即如果农民自己杀猪并是自己一家人吃,这个就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拿来售卖,那就不行。

至于有些网友说这个处罚过于严苛了,才卖20斤肉就罚款10万元,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可是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4条就规定了: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河南农民杀“过年猪”,吃不完猪肉卖邻居却被罚10万元,咋回事?

同时因为他还私自售卖没有经过检疫的猪肉,这也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而根据这个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正是由于这个村民贩卖的猪肉才20斤,收入不到一万元,其罚款区间是在10万元至15万元期间,而目前只是罚款10万元,这已经是从轻处罚了。

老话说得好“大寒小寒,杀猪过年”,如今已经临近年底了,在有些农村地区又要开始杀猪过年了,但是家里养猪的朋友们就要注意了,自己杀猪可以,但是不能售卖。而且如果当地有规定的话,最好是报批一下得当批准后再进行,免得到时候也重蹈覆辙。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