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写经验 领红包

公务接待喝酒不是小事,云南纪委做法值得称赞,公务接待喝酒怎么处理

人情世故,无酒不成宴请,但对公务接待活动中,喝酒还是不行。

无酒不成宴请,喝酒好办事。但凡一般亲朋好友聚会,总得整点,这是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一种生活现实。但是,对于公务人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则不行!

近日,云南峨山县一名干部在公务接待中提供并饮用了5瓶共计100白酒被当地纪委部门通报处分。一时间,该消息曝光后,在网友中引发热议。

只是喝了5瓶100元的白酒,是小题大做吗?

针对此事,有的网友认为,一瓶酒就20元,5瓶酒才100元白酒就被通报处分,这不是值得尊重的干部?还有的网友认为,“这不是清官,你不是在搞笑吗?”

其实,以上两种观点只是看到了问题的表面。公职人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明知公务期间不允许喝酒,违反党内纪律规定,无视组织纪律规定,公然在公务活动中饮酒,这说明这位干部的思想作风存在一定的问题。

因此,此事不是小事,以小见大,一般性的组织纪律明知规定,竟然带头违反规定,不通报这种行为,难道还提倡吗?这里不是喝多少钱酒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喝酒的问题。

其实,这件事情早在2019年就被曝光,当时的这位干部在明知县内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的情况下,在两餐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白酒共5瓶(合计100元)。此后。这位干部因这件事情被党内警告处分。

然而,云南纪委就此事在近期进行通报,无非是警示当地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规定,思想作风上要常抓不懈。从这一点来说,云南纪委的做法应该得到肯定和支持!云南纪委通报此事的做法,是在提醒当地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组织纪律红线;换句话说,这是好心劝告!

从原锦州市财政局局长张强醉驾到通报5瓶100元公务接待中喝酒等相关事情,为什么要严禁领导干部带酒上下岗?

很显然,作为公职人员的领导干部,日常公务事项中应该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规定。只有从小事起步严格要求,才能让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上永不懈怠。有些事情上,譬如公务活动中,不能喝酒,这是一种思想认识上是否遵循原则的问题。因此。勿以恶小而为之。

当前反腐持续深入,那些落马被查的贪腐官员在纪检部门发布的通告消息或视频中,都不是从小事上开始让自己的思想作风逐渐松懈,最后走上贪腐不归之路吗?这么多的现实警示案例,应当已经足以引起重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