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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名言名句大全(史记名言名句及解释)

导语:《史记》名言名句解析(十七)

(故)教笞不可废于家①,刑罚不可捐于国②,诛伐不可偃于天下③,用之有巧拙,行之有逆顺耳。

【注释】①笞(chī):用鞭、杖或竹板子抽打。②捐:舍弃,抛弃。③偃:停止。

【译文】(所以)家庭中不能没有教诲和鞭笞,国家不可没有刑罚,天下不可没有诛杀和征伐,不过使用起来有巧有拙,施行时有顺有逆罢了。

神生于无①,形成于有②,形然后数,形而成声,故曰神使气③,气就形。

【注释】①神:古人将精神、本质、规律、原理等一切内涵的概念性东西,都称为神,或概括为“道”“理”。生于无:指先天产生的,强调精神的独立性,认为它可以不依附于质而存在。②成于有:是由看得见、摸得着的质形成的。③神使气:神使用、运用、操纵气。这里气指的声和形赖以存在的质。认为气是质,这是古代哲学思想的精华之一。

【译文】神是从无中产生的,形体则是自有形的质中产生,有形体然后才有数产生,有形体才能生成声音,所以说是神能运用气,气要依附于形体。

非有圣心以乘聪明①,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②?

【注释】①乘:驾驭。这里引申为加上。②存天地之神:认识天地万物的本质。使它不因被混淆于他物之中而被漏失,因称为“存”。成形之情:应用于具体事物之中,使之以具体事物的情性表现出来。成,成就,作为。

【译文】若没有一颗圣人之心再加上相当的聪明,有谁能够既懂得天地万物的本质或神,又能推知其形体的性情等外部特征呢?

律居阴而治阳,历居阳而治阴,律历更相治,间不容翲忽①。五家之文怫异②,维太初之元论。作《历书》第四。

【注释】①翲忽:微细,丝毫。翲,同“飘”。忽,古代长度单位,忽为一寸的万分之一。②怫(bèi)异:违背,违异。怫,通“悖”。

【译文】乐律处于阴而治阳,历法处于阳而治阴,律历交替相治,其间不容许丝毫差错。原有五家的历书相互悖逆不同,只有太初元年所论历法为是。以此作《历书》第四。

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①,又不由人,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注释】①正:真正是,当真是。率天:一作法天。以天为表率,模仿天而行。

【译文】太阳从西边落下,自东方升起;而新月先在西方露明,从东方隐于地下。真正是既不由天,也不由人,世间事也大都是这样,所以凡事都易于破坏,难以促成了。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②;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

【注释】①夏正:夏朝历法开始的月份。正,历正,即历法开端。②纪序:纪元的次序。就是历法的次序。

【译文】夏朝以正月为历正,殷朝以十二月为历正,周朝以十一月为历正。大凡三王的历正如同循环,周而复始。天下治理得好,就不会乱了次第;治理不好,连诸侯也不会执行王者的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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