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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存在是否具有合理性的问题(物业的存在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靠性)

导语:物业的存在是否具有合理性

物业的存在是否具有合理性的问题(物业的存在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靠性)

这其实是个大题目,用简单的“是”与“否”是管中窥豹,概括不了物业的全貌!物业的水很深,必须用统计学数字来具体衡量和量化,用以统计学来排查物业的管理和业主的利益诉求,具体到物业的合理收费与不合理的索取;物业的管理措施与业主的利益关系。长期以来,业主的利益被最大限度的最小化,甚至被盘剥;而物业的利益和权力被最大化,甚至是凌驾于业主之上!这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被颠倒,角色被互换的现象是业主群情激愤异口同声发出“取消物业”的根本原因!

因此,笔者认为:1.国家物业法应更加明确的确立物业的服务性质,物业的利益取之于业主,就应该更忠实的服务于业主。2.将物业的管理归纳于审计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不定期或长期的审计审核,切实做到管理有据,收费合理!3.出台新的收费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如室内面积的物业费、车位费(购房时已含的费用),退还重复购买的车位款等。4.对业主提出的小区合理化建议物业应予采纳,不应敷衍推诿,不负责任!5.业主对物业的信任取决于物业的服务态度,对于接待业主时冷言冷语爱搭不理,甚至是横眉冷对敷衍搪塞的应予制止,对有上述行为的物业人员应纳入考核范畴!

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应该是新时期的新型社会关系。物业应该以极大的热情和真诚的服务直面于业主,同时业主也应以极大的信任回馈于物业!业主与物业的信任关系是物业长久存在的基本保障,也是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谐社会和新型的物业业主关系,我们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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