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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五个认识误区(职务犯罪的特征与危害)

导语:法律知识考试:说说职务犯罪

事业单位的考试中,有很多职位会涉及到法律知识的考察,今天,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的小编就跟大家聊聊事业单位法律知识中的职务犯罪。

对于职务犯罪,在现实生活,可能大多数人并不熟悉,甚至不清楚它是不是罪名,它包括哪些罪名。今天,为大家整理并解析职务犯罪的种类。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 职务犯罪一般称为身份犯,指的是得具备相关身份才能成立该罪名。因此,职务犯罪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一)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

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习题示例:

某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 10%的股份,某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 5 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已有。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A. 侵占罪 B.职务侵占罪 C.盗窃罪 D.贪污罪

答案:D.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文/安徽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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