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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打了物业人员一巴掌(物业跟业主打架怎么处理)

导语:物业与业主,一个巴掌,拍不响

业主打了物业人员一巴掌(物业跟业主打架怎么处理)

国内房地产开发起步于上世纪末,是继国有资产改造之后的又一个风口。 当时正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的重要阶段,而广大市民(购房者)的观念一时半会儿根本转不过来,有的房子本身就是单位“分的”,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 另一方面大部分物业公司就脱胎于开发商且此一状况持续了很久:屁股决定了脑袋,再加上还要为原有公司背锅,所以物业公司一开始就处在业主的对立面,不受业主喜欢,矛盾是必然的!

经过相关部门的研究、介入和调整,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在双方的矛盾仍然存在,只是有的地方突出,有的略有改观,时好时坏而已!

实话说,短期内矛盾是难以克服的,物业希望提高收费标准,降低成本,业主多理解、多配合、多支持;业主希望物业收入透明,工作更细致、更全面、更完美。 部分业主乱停车,养狗不牵绳、不收粪便,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更不按时缴纳物业费;而物业乱放广告,随意让外人进来搞促销,放特权车进门,浇花清洁等不及时、不达标......

换位思考有必要,但道德觉悟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业主缴费买服务,物业说自己要生存,莫衷一是,说说四个途径: 一是换物业,物业是业主花钱请来为自己服务的,不满意当然可以换,可换了就一定满意吗?有很多小区都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因为每个业主的需求差异,还有人的欲求太完美! 二是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选物业,可这个机构是需要房租、人员工资、水电和办公经费的,加大了业主负担,工作成果也难说!

三是政府来管理,其实也就是让社区或者再分支来管理,那岂不是又回到计划经济了吗?政府有这个精力,有这笔费用吗?行不通! 最后是业主自觉自愿,义务自我管理,这需要几个大公无私的精英来奉献,可能吗?即便有人愿意,谁说了算,能长久吗?

所以最好的结果是三归一:社区、业委会、物业共同为广大业主服务,社区指导和调解,各方明确责、权、利,业主提高素质,自觉维持小区秩序。 这需要政府主导,法律法规健全,不断运行、完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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