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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古代叫什么(太康历史的名字)

导语:以古代皇帝名字命名的小县城-太康县“银太康”传说

太康县古代叫什么(太康历史的名字)

关于 “银太康”的传说,由来已久,究竟起自何时?根据何在?是褒是贬?均无籍可考。世人众说 纷纭,莫衷一是。据笔者所闻,大体有三种说法:

(一)太康盛产棉花,且为县民重要经济来源之一,棉 花色白似银,有 “银花”之称,故名 “银太康”。此说较为普遍,有颂扬太康殷富之意。

(二)历史上黄 河多次决堤泛滥,太康屡受其害,根据黄水 “紧沙、慢淤、流水碱”的特征,县境土地大量盐碱化,五谷不生,白茫茫一片,犹如银的世界,为 “银太康”传说的又一根据。概言太康地瘠民贫,多灾多难。

(三)太康平原沃壤,赋税繁重,居官者例获银钱颇丰,以致官富民贫,县人深受其苦,乃褒中有贬的说 法。

以上三说,何者为是,笔者试就所据资料,加以论述,与各界有识之士及关注我县民生者共同商榷。棉花历来为太康县农业生产上的一大优势,不仅种植历史悠久,而且面积甚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 足轻重的地位。但历史上多植中棉 (俗称小花),绒短质差,加之技术保守,不习科学,每亩产量常不足 30斤皮棉,较之豫北安阳、新乡,豫西灵宝、陕县等处差之甚远,自不能成为 “银太康”命名的理由。 所谓土地盐碱化,既为黄水泛滥浸渍而成,自不属太康一县独有,豫东历遭黄水灾害的宁陵、睢县、柘 城、淮阳等县均有大片盐碱地,皆不称 “银”,唯独名 “银太康”是没有道理的。至于平原沃壤,赋役繁

重之说,既出于官家之言,又源于太康人民数百年来所受种种弊害之实,这才是 “银太康”的真正含意,

其理由如次:

一、太康地处豫东平原,土地肥沃,物产丰富, “于陈 (陈州府)称剧邑,其幅员广袤,人民蕃庶, 赋役殷烦,俱较他邑为最甚” (清乾隆二十六年 《太康县志·序》)据清乾隆十二年 《陈州府志·田赋》 记载,陈州府七县丁地匠价三项并米价补征连闰实征银 165725两,太康一县即征 49321两,约占 30%。 每亩派征赋额太康县为 4分 7厘,超过沈丘县 (2分 3厘)一倍,太康赋役之重可见一斑。

二、赋税亩额 “节次升科,增定不一”(乾隆二十六年志),是赋役繁重的直接原因。旧志记载,明 洪武二十四年 (1391年),太康赋税地亩仅 1414顷 65亩,官府力劝开垦,明文 “除荒征熟”、实则 “节次升科”,到隆庆元年 (1567年)官民地、黄河退滩沙簿地以及新开荒不起科地达到 8716顷 37亩,万历 以后均照例起科。就是说在 180年间太康赋税亩额增加了 5倍多,而这时的人口较前只增加 2倍。清代又 多次清丈地亩,调整赋额,收回寄庄地,致使征地日加,赋税日增,县官们则以此作为向上邀功的手段, 达到升官发财的目的,所谓官富民贫,道理自明。

三、附捐杂税,名目繁多,人民负担日重。旧志载,明成化八年 (1472年)除照征丁地粮银外,加 征土贡一项,包括皮、翎、酒课、商税、门摊、盐钞等,规定数额,定期上解。到了清代更是 “因事加派,赋繁役重”,乾隆二十六年随征附加有本色起运、二五加耗、本色黄丹、河工征银、驿站征银、布政709太康县志 司俸银、知府俸银、知县俸银、训导俸银、文庙修理、祭祀等,其它杂税尚有活税银、当税银、老税银、

房地税契银、牙行换贴税银、新增税银、盈余税银七项,这些税目并无税额,随意加派,人民负担奇重。 民国以来,太康一直被列为一等县,一切正税杂差均较他县为重。当时赋税分为国税、省地方税和县地方 税三级,其中国税 5种,省地方税 11种,县地方税多达 20余种。县地方税款,自清末试行亩捐,屡有增 加,至民国 17年 (1928年)增至丁银一两收捐钱 1120文,收民团经费钱 900文。附捐有民团经费、警 察经费、经常费、临时费等。民国 18年改为每丁银一两收附加洋 22元,漕米一石收附加洋 4621元。

后因预算地方收支经费实有不符,复经议定按牌甲摊派捐款,每亩收捐 2分,合计可收 16800元,以资弥 补。至于各乡镇自治、教育、保卫团及临时奉派差遣等费一切支应则另行摊派。

抗日战争爆发后,县政遭 到破坏,社会动荡不安,各种制度基本终止,代之以名目繁多的临时摊派,较以往赋税实有过之而无不 及,加之战争破坏,灾害连年,人民艰苦备历,而官府则以种种手段中饱私囊,大发其财,这就是 “银 太康”人民的一笔苦难史。

四、“银太康”是和 “金杞县”一起和流传下来的,太康、杞县一带群众至今还流行着 “金杞县,银太康”,抵不住祥符一后晌”的说法,意思是说:杞县、太康两县一年的赋税银两收入虽然丰富,但还抵 不上祥符县一个下午的税收。祥符县位居北宋京都 (今开封市),元、明、清历为省、府治所,交通发达,商业繁盛,官府例获巨额税金,而以杞县、太康与之对比,亦可说明两县赋税之繁重程度。另据民国 初年河南通志馆杞县采访稿所载 “金杞县命名之由来与其影响”一文内云:“杞县田赋特重,向之官斯土者例获丰富收入,故有金杞县之称”。又说 “金杞县者,官吏计缺之肥瘠所予之名也”。实与 “银太康” 意出同因。又民间 14年 《河南省志》记载太康民生状况时说: “在昔民物殷富,家给人足,有金杞县、 银太康之称,近数十年人口增加较前几逾一倍,而工商各业不能十分发达,人民唯持农田以为生,一有歉 收,恐慌立见,富力分配甚不平均,富者往往连田数百顷,贫者毫无恒产”。他们虽然没有直接承认太康县赋役繁重的主观原因,但却一针见血地道出了太康人民逐渐贫困、生活艰苦的事实。另外,让我们再看外籍人对 “银太康”是怎样理解的:民国初年新蔡县著名爱国民主人士刘积学等写条子大骂贪官———新 蔡知县吴文蔚时写道:“金杞县、银太康,不如我新蔡在任上。只要我贪脏能发财,不管你咋骂 ‘兔儿孬孙’我都能挨”。这不是 “银太康”命名的又一佐证吗!

传说终归是传说,历史是不能随便修改的,太康县数百年来在封建剥削制度下承受赋役之重和人民生活之苦,就是颠扑不破的铁的事实,“银太康”之名实为官场所予,而非人民自比,亦当不言而喻。而今 社会变革,人民作主,政通人和,前景辉煌,愿全县人民千万不要忘记我们先人用血泪写下的惨痛历史,

切实把握现实,振奋精神,团结一致,为建设真正的 “银太康”共同奋斗,真正赋于 “银太康”新的内容和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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