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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合并报表为什么要把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

导语:对子公司为什么采用成本法,合并报表时为什么又要调整为权益法?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要采用成本法,而不采用权益法?

那么,既然采用成本法,为什么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调整为权益法然后再抵销,为什么要这么折腾?

1、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采用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的原因在于:对投资损益反映的更直观,对于子公司,母公司完全控制,可以理解为“一家人”,他赚了亏了,从整体看都是一个锅里的,没必要采用权益法那样,根据子公司的净利润不断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再看第二个问题,合并报表为什么又要调整到权益法

权益法相比较而言,更注重反映被投资体的的公允价值。实际上这一条主要针对的是:是谁在看当期的会计报表?在合并报表之前,主要是母公司管理层在看,而合并报表却又主要是针对外在的需要者,比如小股东,欲投资者等;而且对于上市公司一类的,国家本就明文规定各公司的会计报表须采用统一的口径和方式;非上市公司采用的核算方法日后也有趋同的要求。另类点的解释就是:老板多是大老粗,不大明白哪些弯弯绕绕;投资者要想投资,搞明白弯弯绕绕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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