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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反击(法律反制是什么意思)

导语:法律反腐到底反的是什么?

上至国家,下至百姓,对腐败都是深恶痛绝的,历史上因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绝不是危言耸听,老百姓因腐败被阻塞言路,难获公平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从国家法律制度看,对腐败整治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第一,法律整治官员受贿,商人行贿从来没有停止过。随着公共财物流动的可监管性越来越强,落马官员贪污少了,但是受贿多了。既然是受贿就有行贿,为了把官员的权力变现就必须通过商品经济来牵线搭桥。现在中纪委通报的很多案件大多属于商人借助官员的权力在市场中打开一条方便之门,让商人通过极低成本获得极高利润。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腐败,官员的权力如果无法变现,谁去行贿他呢?现在各种法律无非就是要堵住这条变现之道。

第二,官员滥用职权,不作为的治理还需法律进一步完善。现在有的官员没有受贿但是选择“躺平”什么都不干,还有的官员为了政绩,慷国家之慨,大肆铺张浪费,搞很多无用的政治工程。对于这种行为虽然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政务处分法,监察法对此有所规定。不过规定距离落地还有不小难度,其中之一就是这种判断更多来自于官员的主观认识,缺乏客观标准。

上述两种腐败比较常见,法律也不是空白,但是很多腐败分子仍然在钻法律空子,形成了一些很有迷惑性的正当腐败理由。第一,人情往来,收礼送礼。很多官员辩解自己的朋友,战友,同学送礼,自己处在人情社会,收一点也没办法。对这个法律上本来是清楚的,就是折算后按受贿金额累计。可是有很多辩护声音认为退了就不能算,或者有回礼也不能算。这种声音很有迷惑性,很容易让人放这些官员一马。

第二,功过相抵。对于滥用权力,不作为的官员本可以落实责任,但是也有一些辩护声音说,为了做点事情犯点错误值得原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嘛!还有声音说,以前为人民办了很多事情,不能因为一点错误一棍子打死。这些声音与其是在帮别人开脱,其实也是在为自己开脱。

这些声音原先没什么市场,可是这些年渐渐大了起来,在法律之外形成了一套所谓的“家法”,让人防不胜防。其实官员的腐败之所以要法律出面,就是因为这种行为已经很严重,已经用其他办法解决不了。如果收礼送礼,滥用职权,不作为能够有其他办法解决,或者遏制,那现在就不会有。这些行为的危害在于一般人根本自行解决不了的!只有调动国家力量才能解决问题。所谓的各种辩解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有市场,实际上与正确执行不到位,不公开,群众评判参与不到位,或者本无心执行到位有很大关系。古语有云,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千里提坝溃于蚁穴,就是在说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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