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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荀子身上感受哲学的温度的句子(读了荀子中的什么)

荀子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很尴尬。

中国学者颇不以荀子为然,认为他是儒学的歧路,是异类,这种评价的考察维度是错误的。一思想家及其思想的价值不应该以“是否忠实于门派”为标准,我们划分学派也不过是方便学人整理与了解,但这本身就是对思想家独特性的一种伤害。如果一思想家竟能自成一系,那么不论他是否是“学派歧路”他都应该受到足够的重视和独立的解读。

荀子并不是一个心性哲学家,它更像是一位政治家乃至社会学家,荀子是中国的霍布斯,他为中国提供了一种新的文化可能性。

孔孟等早期儒家思想的宗旨在于“开发心性自觉,确立价值主体”。这就要求他们对人性必须保有一定的乐观主义立场,因为主体心性的伸张都要从这里萌芽。但这乐观主义在面对人间的诸多罪恶与荒唐时却略显尴尬,所以鼓励、说教的成分更多,而客观分析的成分较少。

荀子似乎走向了一条不同于儒家的“主体之客体化,价值之外铄化”道路,他更加冷峻。他愿意为最坏的情况做打算:如果人之初全无半点善意,那么我们是否还有得救的希望换句话说,他要从最绝望的前提出发,走出一个最有希望的路。他的逻辑推演势必有冗杂与漏洞,但却很有胆识。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

这句话至少包含两点重要信息:

其一,荀子的“人性”概念不同于孟子,后者的人性指的是一种先验的可能性,需要后天有意识地催长。但荀子的人性就是一种先天的客观属性。

先天的“恶”还能被称为“恶”吗

当一种特点已经成为客观的自然属性时,它就已经有权拒绝一切价值审判了。因为它是客观的、不自觉的,就像狮子必须吃肉,这是他的先天机能,我们无法用“杀生”来指责他。先天的“恶”也一样,它不能作为价值判断被使用,而只能是一种客观描述,即“利己主义”的意思,而不是“邪恶”的意思。

所以,为避免潜意识的思维惯性,不如把“人性本恶”改称为“人性利己”。

其二,既然利己是人的本能,那么为什么文化中呈现出辞让、羞恶等价值呢换言之,在人性之恶的先天设定中,善是如何产生的

其实单纯由“人性利己”完全可以一路推到善的产生:人虽然是利己的,但他需要和别人相处,即人是具有社会性的,由此必然产生利益冲突社会性使得人的利己变得复杂起来;人既然是利己的,那么如果有可能,他当然会比较利益的大小,并努力寻求伤害最小利益最大的生存模式,最后的结果当然是形成一种大家公认的仪轨,在这个仪轨之下,每个人承诺压抑自己损人利己的部分,甚至鼓励舍己为人的精神,形成合作互助,追求利益最大化。

这不就是霍布斯从自然状态走向契约社会的理论模型吗

不过用社会契约论帮荀子梳理思路也有另一个问题:主体自由得不到任何伸张空间,文化价值也无处安放。这是作为儒家学者的荀子所不能接受的,他更希望用内在的道德而非外在的规则使人向善。于是,为了避免走向社会契约的路向,荀子削弱了性恶论在横向强弱维度上和纵向时间维度上削弱人性恶的设定。以此实现既强调文化的必要性,又能解决文化的可能性。

这一点可以从此段首句“其善者伪也”中推出。

“其善者伪也”固然指出文化与人性的关系人性是前出,文化是后出。但是“伪”是什么意思呢是掩盖义,还是克服义如果是掩盖义,那么掩盖的目的或动力是什么只能是为了更大的利益,这样一来,文化真的就只是一种生存策略和逐利手段,这倒有可能开创新的不同与儒家功利主义学派,最后甚至真的走向类似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思想。

但是从他思想中的儒家成分来看,似乎“伪”取的是克服义。如果是这样,那么荀子必须承认人性是可以后天改造的。

那么,他承认吗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荀子·劝学》

据此,荀子的人性论虽然没有孟子深刻,但似乎要比孟子更复杂,他一方面认为人性恶,另一方面又暗示人性是可以改变的,有向善的可能。

这向善的可能从何而来呢

涂之人,可以为禹,曷谓也曰: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

虽然人性是恶的,但是人还具有理性能力,这就为善的光芒照进我们的身体打开了一道缝隙。

在以上这段话的设定中,人心可以认识道理并按照道理去指挥人行事,到底是因为这些道理有“可以被理解”的属性,还是人心有理解这些道理的能力,荀子似乎并不计较。这段话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承认人有普遍理性,由此进入主体自我改造和超越之路。

荀子的“人心”和孟子的“四端”之区别在于:四端作为纯粹的主体性,它所产生的规则是为自己立的法,是由内产生的,这保证完全的主体性。而荀子的理性只是一种发现与反映的能力,其内容是外在的规律,这样一来主体行动成了一种对外在规律的服从,主体性竟衰弱很多。(这当然还是源于荀子对人性本恶的设定,导致所有善的成分只能向外借来)但毕竟,它保住了荀子儒家学者的身份。

主体性衰弱毕竟也只是一种外在效应,还有一个更棘手的内部问题:理性只解决了人向善的动力问题,但是关于“善”的道理是怎么产生的呢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在孟子那里,道理来自人心内部,这种设定既解决了动力也解决了内容,但是荀子只能解决前者。如果道理是从外部产生的,那么它和其他物理规律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区别,那么又会滑到功利主义-契约论的方向,如果有区别,那么区别在哪里呢荀子没有详细说明。

相比于霍布斯的性恶-契约论,荀子的思想继承了中国儒家对道德的热爱与温情,在中国儒家思想里,人始终保有有自律带来的超验的、高尚的尊严,而不是只活在对利益的权衡和算计中。虽然不如后者那样逻辑严密,但却为爱提供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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