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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抽肠刑是什么刑(明代抽肠)

导语:明朝初期,最残忍酷刑之一,抽肠

再古代,为了让犯人交出实情,也为了让恶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刑法方面,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用千奇百怪,手段极其残忍来形容最为贴切不过。

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先将一个铁钩绑在一个木架之上,另外一头就绑上石头,就像是一个滑轮一样。然后在从犯人的肛门中找到大肠,用铁钩拉出,然后另一头的石头就往下放,铁钩就被吊起,肠子也随之被拿出来。

肠指的是从胃幽门至肛门的消化管。肠是消化管中最长的一段,也是功能最重要的一段。哺乳动物的肠包括小肠、大肠和直肠3大段。大量的消化作用和几乎全部消化产物的吸收都是在小肠内进行的,大肠主要浓缩食物残渣,形成粪便,再通过直肠经肛门排出体外。

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著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筋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

肉刑就是施加在犯人肉体上的刑罚,从夏朝开始就存在,春秋战国、秦朝时期肉刑被广泛施用,之所秦朝被推翻,和其暴虐的刑罚有很大关系。

到了汉文帝时期,开始逐步废除这些残酷的刑罚,其中包括割鼻、砍足、黥面等等。对犯人的肢体伤害,会导致受刑人终身残疾,也就是说,身体残缺,也会让受刑人心理受到重创,不利于犯人改过自新。

到了明代,朱元璋不仅恢复了大量肉刑,还增加了多种刑罚,到了洪武28年,满朝文武在这几种酷刑的作用下都已经换了一茬,而朱元璋也成为了暴君的代名词,有人称赞他开创了汉人自己的帝国,可是却没想到他的手中沾满了多少鲜血,果真是杀一人为匪为盗,杀万人封王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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