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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天理之公去人欲之私是存天理去人欲的含义(存天理去人欲的意思)

导语:存天理、去私欲、行公欲

朱熹

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给中国社会特别是明清时期带来的危害是显著的,它成为了封建统治者禁锢人们思想实行文化囚笼政策的工具。

在明清时期皇权思想达至顶峰,禁欲思想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使中国先进生产力一直处于萌芽状态停滞不前,使儒家思想走向了畸形发展的道路,使中国先进知识分子们成了皇帝的奴仆,使百姓们不知何为国、何为民族、何为天下,只知道皇帝,不知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并非一人之天下,国乃国人之国而非一人之国。致使当遭遇列强屡次入侵时,国人却能无动于衷而不知民族之觉醒。

欲,即欲望,就概念上来讲,指人们想取得某种东西或想达到某种目的的一种要求。欲望本身并无善恶、美丑之分,它是世间万物最原始、最基本的一种本能,包括本能的生存欲望和发展欲望,是一切万物之所以存在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一种需求。

欲望本身虽然并无善恶、美丑之分,但人是有善恶、美丑之分的,因为人心是贪婪的,是永不满足的,甚至是不择手段的。所以,就人类社会而言,每个人都可以而且是必须要追求生存和发展的欲望的——公欲。但要除出过分的欲望——私欲,不能为实现和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而牺牲或者剥夺他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换句话说,个人的生存发展之欲望要符合大家共同的生存和发展之欲望。

所以,人的欲望可分为公欲和私欲。公欲,即共同欲望,也就是我们在生活中常说的共同利益,在集体中属于整体利益或者叫根本利益。而私欲指的是私人欲望,即私利,也就是个人利益,或者叫部分利益,亦包括违背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利益。

所以,公欲可行,但私欲不可行,特别是私与公相矛盾、相违背时,私则要服从于公,部分要服从于整体,个体要服从于集体。正所谓大河有水,小河方能满,大河无水,即使小河满水,干涸那也是早晚的事。

其实,在一个集体当中,私欲与公欲是统一的,两者是并不矛盾的,合理的不违背公欲的私欲也是属于公欲,是公欲一部分。所以私欲要站在公欲的角度去谋求,而公欲一旦实现也要适当照顾私欲的满足,两者不可只偏其一,偏其任何一方都是不利的,不管是因私废公还是因公而废私其结果都不利于公,都不利于集体的利益,都会给集体带来损失,有时这种损失甚至会是致命的。

这就告诉我们,在实际生活中,不管是一家庭、一家族,一团体、一企业,乃至一党、一国,还是一世界、一宇宙,不管该集体是大是小,只要具备两人以上者,就一定存在其共同利益,即公欲。因为这是一个集体之所以存在下去的根本之所在,正是在共同利益即公欲的集合和感召之下,才汇聚了一群志同道合者从而组成了该集体的存在。

人是群体性动物,人必须在社会中与他人进行合作方能生存和发展。所以,人是不能脱离社会而独立生存和发展的,脱离社会的人是无法生存的,也就不能称其为人了。因此,我们在实际生活和人际交往过程中,要善于探究和发现彼此的共同利益,在彼此共同利益的指引下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在先实现彼此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再满足个人利益。

如果不顾大家共同利益而一味谋求个人私利,甚至与大家共同利益背道而驰,那么集体将会随着共同利益的丧失而不复存在,牺牲了集体利益即使一时到手的那一点个人私利终也不会长久。同样的,如果不顾及个人利益而一味地追求集体利益,犹如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又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其结果只会是使该集体包括到手的共同利益随着最后一匹马力的耗尽而消亡。所以,不顾集体只顾个人、不顾个人只顾集体都不能成其事,都将以失败而告终。

一个家庭有一个家庭的利益,维持家庭日常生活,各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共同发展;一个企业有一个企业的利益,企业要盈利;乃至一个政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政党要实现其政治抱负,民族要立足,国家要发展。他们无一不是在共同利益的感召之下而组成的集体,皆存在其公,也皆存在其私,但更主要的是公,是公私相统一、相融合的。

因此,所谓去私欲,就是要将私欲与公欲相结合、相统一、相融合,使私欲服从于公欲,不违背公欲,人不能有私心,要摒除一切私欲杂念,要还原于公,要让私成为公的一部分。只有无私才能有公,而一旦公无则也私无。

当然,公也是有区别的,也分部分公和整体公,也分一家公,一企业公,一团体公,一政党公,一民族公,一国家公,一社会公,一世界公,一宇宙公。

小团体相对于大团体则又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即私欲与公欲的关系,小团体的公欲要符合于大团体的公欲。因此,就整个家族而言,一个小家庭的公欲则又成了整个家族的部分私欲,小家庭的公欲要符合于整个家族的公欲。以此类推,一企业一部门的公欲要符合于整个企业的公欲,一党派的公欲要符合全社会的公欲,一民族的公欲要符合于整个国家的公欲,一个国家的公欲则又要符合全人类的公欲,一世界的公欲又要符合全宇宙的公欲。

全世界、全宇宙的公欲,也就是全世界、全宇宙的公理,即天理。所谓天理,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自然法则和社会道德基本准则,在实际生活中是人们需要长期遵守的行为规则,它是长期的亦或者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不管什么欲望,公欲还是私欲,大欲望、小欲望,整体欲望、部分欲望,一切任何欲望,皆要符合天理,还原事物发展的本来面目,符合事物运行和全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即事事做到符合一个“理”字。否则,违背天理,违背事物客观规律,不遵从事物发展的本来面目,不管什么欲望,都是不能实现的,就算一时得逞,也会失去,不能长久的。

所以,综上所述,我们在实际生活中,不管做任何事,都不仅要善于研究该事物本身的客观规律,而且还要符合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局部要服从于整体,要有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整体性思维。要合理谋求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不能以牺牲他人或大家的生存、发展来作为自己谋求生存、发展的代价。

个人欲望要符合集体欲望,私欲要符合公欲,要让自己的个人发展追求成为全社会发展追求的一部分,合乎天理,时刻修炼自己的心智,摒除一切私欲杂念,只有这样,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也才能成就一番长久的作为。

总之,一句话,存天理、去私欲、行公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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