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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夜市文化(宋代的夜市叫什么)

导语:知道吗?我国宋代有三种类型的文化夜市

夜市的出现比较晚。宋以前,我国城市实行宵禁,暮鼓响后,居民不能夜行。到了宋代,由于城市商品经济的空前发展,商业都市纷纷兴起,夜市也就大大发展起来。

宋代的夜市分为商业夜市和文化夜市两种。商业夜市,货物充溢,品种繁多。譬如汴京夜市就有卖衣服、靴鞋、花环的,有买卖香药、果品的,也有买卖珠翠、犀玉、书画的,形色俱全,市场十分活跃。商业夜市的经营方式和营业时间,都非常灵活。有日夜商店型的,如汴京潘楼街的商店就是。有定点设摊型的,以及流动型的。特别是有些食点,为供应公私营千人的“夜食”,通宵买卖,交晓不绝。这大概便是后世服务行业的萌芽吧。

随着商业夜市的兴起,文化夜市也相应产生了。宋代的文化夜市主要有三种类:

一、酒楼茶坊的音乐演唱。汴京的酒楼茶坊四处林立、不可遍数,其中大型的高级酒楼有七十二座,以白矾楼规模最大,这些酒楼不仅供应酒“乃京师酒肆之甲,饮徒常千余人”《齐东野语》卷十一)。这些酒楼不仅供应酒食,也供人文化娱乐。每至“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檐面上,以待首客呼唤”(《东京梦华录,酒楼》, 酒客可以随意命妓歌唱。在一些下等的“脚店”,也有下等鼓女,不呼自来,筵前歌唱。歌伎们除歌唱外,尚有吹箫、弹阮,息气、锣板、散耍等。在临安,有一种茶肆,妓女“莫不靓妆迎门,争妍卖笑,朝歌暮弦,摇荡心目”(《武林旧事·歌馆》)。顾客可以一边品茶,一边听唱。宋代的歌伎完全是以她们的伎艺而入乐籍,与后世卖淫的娼妓不同,她们的歌唱既是借酒助兴,又是一种艺术表演,供人欣赏。

二、瓦肆勾栏的杂剧伎艺表演。瓦肆又叫“瓦子”、“瓦舍”,是一种大型的游艺场所。在瓦肆里有许多用栏杆围起来的民间艺术演出的场子,叫勾栏,又叫“勾肆”、“游棚”。当时的开封,著名的瓦肆有八座,仅东角楼街的桑家瓦、中瓦、里瓦,就设有大小勾栏五十余座,其中的象棚最大,可容数千人《东京梦华录·东角楼街巷》)。南渡后,临安的瓦肆更盛,城外有五座,城内有二十座,城内的北瓦设勾栏十三座《西湖老人繁盛录》)。在这些勾栏里,每日演出各种技艺有杂则、愧儡、影戏、说书、讲史、舞旋以及杂技等等,“其教不可胜数,不以风雨寒暑,诸棚看人,日日如是”《东京梦平录。京瓦俊艺))。各种技艺几乎都有自己的专用勾栏与独擅的演员,其中的杂剧演出,并能配合节序上演一些时令节目, 如七夕“便搬《目连教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观者倍增”《东京梦华录·中无节》)。为了适应广大市民文化的需要,有些勾栏白昼通宵,作场不辍。如临安的“独勾栏瓦市、稍远于茶肆, 中作夜场”《西湖老人繁胜录》,使市民的夜生活更为丰富。

三、夜游天街观看队舞。队舞是一种群众性的街头歌舞表演。自旧岁孟冬驾回以后,这种鼓吹舞绾者,往往数十队,“每夕皆然,三桥等处,客邸最盛,舞者往来最多。每夕楼灯初上,则箫鼓已纷然自献于下……往往至四鼓乃还。自此日盛一日”《武林旧事·无夕》。姜白石有诗云:“灯已阑珊月色寒,舞儿往往夜深还。只应不尽婆娑意, 更向街心弄影看”,又云:“南陌东城尽舞儿,画金刺绣满罗衣。 也知爱惜春游夜,舞落银蟾不肯归。”颇写出了当时酣歌醉舞的意态。宋代盛行傀儡舞队,人们各扮一剧中人,动作不相同,联合成队,游行表演。这虽是群众性的歌舞表演,但观众亦有酬金, 谓之“买市”。 这样就使这种群众性的歌舞活动也带有商业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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