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写经验 领红包

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未经同意(镇府征收村民土地可以不同意)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然而现在很多农村的一些地方,村委会私自把土地卖给开发商,而土地补偿款却被无故扣留,当地村民也没有找到政府征收土地的文件,这种征收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的,村民一旦发现一定要拒绝签订相关征收文件。

那么以下这4种土地征收行为,都是违法的,村里和乡镇都无权征收,广大村民要注意。

一、没有征收公告和补偿方案

如果村里说要征收土地却没有征收公告和补偿方案,只有村里给的口头承诺,然后就有所谓的负责人过来征收土地,私自丈量的话,大家就一定要注意了,着很有可能是开发商和村干部在违法征地。所有的征地都要有批准,不会说是口头答应,如果没有征收公告和补偿方案拿到大家面前,这就是违法征地,村民可以直接拒绝,千万不要因为对方说的天花乱坠就在对方给的文件上签字。

二、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征收土地

有的时候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会发声明说是要征收土地,其实乡镇政府、村委会是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利的,征收土地的法定主体只能是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所以说,如果是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征收土地的话即使有下发的文件,也是不合法的,属于违法征地。

三、补偿支付期限不按照法律规定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也就是说如果给农民朋友们签的文件上,时间超出这个期限的,或者是搞分期付款的,就都不是国家正规征收,一般都是村镇和开发商违法征收,我们的农民朋友是可以拒绝的。

四、村委会私自卖地

有的时候,大家甚至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子里的土地就已经被卖给了开发商,到最后说是协议征收,其实实际上还是违法的。

从上述这几个法条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征地的“审批机关”还是“实施机关”来看,都与村委会和镇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征地的审批机关只有“国务院和省政府”,征地的实施机关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村委会和镇政府实施征地拆迁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所以他们是没有权力进行征地拆迁的。

因此如果是村委会和镇政府发文件说要征地,那么大家可千万要小心了,说不准就是一个大坑,我们农民朋友们可要千万擦亮眼睛,不要被骗。

以上就是现在关于4种违法征地情况,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是一种怎么样的看法的呢可以留下你的言论,大家一起讨论下哦!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优秀作者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仅提供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与我们取得联系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内容。本文内容由快快网络小若创作整理编辑!